2024年04月25日 | 作者:法学院 杜丽佳 冯玉珠 |  点击数: |

4月22日上午,法学院邀请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法律方法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陈金钊教授出席社科大讲坛,并作题为“据法阐释之法的确定”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吕芳主持。

讲座伊始,吕芳对陈金钊的到来致以诚挚的欢迎,并介绍了陈金钊的主要研究领域及学术成就。陈金钊以自己写论文的感受为切入点,讲解了写论文时要注意“开题”这一问题,同时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陈金钊介绍了现今法学领域的主要观点,即研究法律要注重法律的“外在视角”,以一种旁观者的视角看待法律;他阐述了其个人观点,认为法治同样需要内在立场,法律研究需要根据法律进行思考,并就此展开重点论述。陈金钊提出,这种观点存在两个方面的挑战:一个是逻辑学方面的挑战,另一个是后现代法学方面的挑战。他表示,逻辑学内部的挑战是司法三段论,这其中又包含着法律形式化的问题,即法律形式化如今发展成法典化,法典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是统一性。陈金钊通过多方面的阐释,提出中国的法理学只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分析,缺乏从内部视角的分析,再次强调了根据法律进行思考的重要性,引导同学们在学习中有意识地关注内部视角分析。陈金钊介绍后现代法学认为的法律具有不确定性、法律的意义是流动的、法治是具有不可能性的特征,并指出法律上的辩证法或者后现代法学所认为的法律的特征正是我们需要完成的任务,引发同学们的思考。报告最后,陈金钊与现场师生进行了热烈的互动,耐心解答师生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本次学术报告为学院师生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开阔了师生的学术视野,激发了师生的学习热情,也为推动法学研究与实践的深度融合注入了新的活力,助推学院的学术研究。


供稿审核人:吕芳 房佃辉

编辑:董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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